2016-2期常態補助將於6月30日(四)截止收件,補助類別包含:文學、美術、音樂、舞蹈、戲劇(曲)、文化資產(含民俗技藝)、視聽媒體藝術、藝文環境與發展。常態補助鼓勵曾獲補助之申請者採線上申請(http://granter.ncafroc.org.tw/ok/online/),線上申請至收件截止日23點59分為止。

補助收件截止日期以中華郵政郵戳為憑,親送或以其它方式遞送者(如快遞、宅配)請於截止當日下午六點前送達本基金會,逾時概不受理。申請相關事宜如需協助,請洽詢各類承辦人。洽詢電話:(02)2754-1122。

 

補助目的│
本基金會之補助,是依循本基金會宗旨,其目的是運用公共資源,催生民間活力,營造有利於文化藝術工作均衡發展之環境,並維護各族群特有文化藝術之傳承與發展。

補助重點│
一、前瞻或突破性之藝文創作。
二、文化藝術之專業講習與調查研究。
三、擴展國際交流之文化藝術工作。
四、藝文團體經營之穩定、持續與提升。

【美術類】受理項目:創作、藝術評論、展覽、調查與研究、研討會、研習進修、出版。